佛山单立柱广告牌第三方检测单位 广告牌检测
佛山单立柱广告牌第三方检测单位 广告牌检测
屋顶广告牌安全检测鉴定必要性:
常见的屋顶广告牌由面板结构、支承体系和支座锚栓组成。
1.1 面板结构问题
面板结构由面板和纵横梁组成, 面板必须布置纵向和横向支撑。面板结构的问题表现为: 面板纵向支撑和横向支撑不完整,面板纵、横梁锈蚀严重,构造连接不到位。
1.2 支承体系问题
1.2.1 结构布置不合理
屋顶广告牌钢桁架结构布置不合理, 表现为缺失杆件或部分杆件不能与其他杆件有效连接形成桁架, 杆件安装存在随意搭接现象。例如: 某电力公司办公屋顶广告牌钢桁架杆件布置存在杆件随意搭接、杆件缺失现象。对于缺失杆件的情况,采取的基本方法是补加杆件和节点,使之成为完整的桁架结构,以便完整桁架体系,合理传递风荷载。
1.2.2 钢结构杆件长细比偏大
部分屋顶广告牌采用的杆件长细比偏大, 如某办公屋顶广告牌中, 一根受压杆件采用单根角钢L50×4, 长为5.04 m,计算其长细比λ=327,远**过《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5.4.5 条规定的长细比限值150。对于长细比**限的情况,通常采用单角钢变双角钢、增加附加杆件、直接选择大截面杆件替代,解决钢结构杆件稳定问题。
1.2.3 支撑系统的缺陷
钢桁架与面板结构均需布置支撑系统。布置支撑是为了保证结构的空间工作,提高结构的整体刚度,避免压杆的侧向失稳,承担和传递风荷载水平力,防止风振杆件产生过大的振动,以及保证广告牌结构的整体稳定性。从鉴定实例看, 很多广告公司对广告牌结构支撑系统不重视,忽略支撑系统的重要性,屋顶广告牌桁架间支撑不全或支撑缺失, 具体表现为: 部分屋顶广告牌设置部分支撑,部分仅采用通长系杆连接各个桁架。
1.3 支座设置问题
屋顶广告牌支座设置位置是首要任务, 包括其坐落房屋的屋顶高度(以便确定风载)、结构形式、建造年代。《规程》要求, 屋顶广告牌钢桁架支座与屋顶的柱网布置相协调,以能直接有效承担广告牌结构传来的支座反力,包括压力、拔力和剪力。鉴定调查中发现,很多屋顶广告牌支座位置设置不当,严重**出挑檐沟的承载能力,如遇强台风易导致挑檐沟产生结构性失效,引起广告牌倒塌事故。《规程》要求:屋顶广告牌支座可用焊接、结构螺栓或锚栓与屋顶梁或柱中的预埋件连接,且“严禁采用摩擦型膨胀螺栓连接”。但实际中的屋顶广告牌支座钢板与屋顶之间的连接较普遍的做法就是采用膨胀螺栓锚固连接。
1.4 施工质量问题
多数屋顶广告牌未经正规设计,现场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对钢结构安装又缺乏专业技术和经验。因此,屋顶广告牌安装较普遍存在施工方面的问题:制作工艺粗糙,节点无节点板或节点板偏小,导致交汇杆件的焊缝长度不满足要求,有些部位仅采用点焊。焊缝普遍存在焊缝高度小,焊缝不饱满,存在裂纹、烧穿、气孔、夹渣、咬边、未焊透等焊接缺陷。
1.5 维护保养问题
在使用过程中,屋顶广告牌长期处于露天气候环境中,日晒雨淋,一些屋顶广告牌杆件采用槽钢,由于在施工中忽略了使用中雨水积留的情况, 忘记在能蓄水的部位预留孔洞泄水,致使杆件锈蚀严重。加上使用人不注意对屋顶广告牌的维护与保养,杆件表面面漆脱落和起皮现象十分普遍,并伴有焊缝开裂现象等,构成结构安全隐患。
,广告牌检测检测单位。
结构性能实荷检验与动
1、对于大型复杂钢结构体系可进行原位非破坏性实荷检验,直接检验结构性能。结构性能的实荷检验可按本标准附录H的规定进行。加荷系数和判定原则可按附录H.2 的规定确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对结构或构件的承载力有疑义时,可进行原型或足尺模型荷载试验。试验应委托具有足够设备能力的专门机构进行。试验前应制定详细的试验方案,包括试验目的、试件的选取或制作、加载装置、测点布置和测试仪器、加载步骤以及试验结果的评定方法等。试验方案可按附录H制定,并应在试验前经过有关各方的同意
3、对于大型重要和新型钢结构体系,宜进行实际结构动力测试,确定结构自振周期等动力参数。结构动力测试宜符合本标准附录E的规定
4、钢结构杆件的应力,可根据实际条件选用电阻应变仪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检测。
,广告牌检测单位。
安全性鉴定,具体可依据CECS148-2003《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技术规程条文说明》来检测,广告牌动力特性检测主要是通过检测振动的频率及振幅等数据来分析广告牌与建筑物的动力特性。此外,此外对于屋顶上的广告牌检测,还应对原有的屋面结构进行承载力的复核验算,以及广告牌与原建筑屋面连接措施的设计复核及施工质量的检测。
广告牌安全检测管理措施:在检测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文件,健全和落实以项目负责人为主的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拟定具体措施如下:
1.凡从事本项目结构检测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相应标准、规范、检验实施细则,熟练掌握检测、校准仪器、工具的使用方法,并经考核获得相应的上岗证。
2.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的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工作。需要委托方配合的安全工作事项,应在委托合同或其他书面文件中规定。项目有特殊的安全要求时,应将有关安全措施纳入检测方案,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必要时留下记录。当相关单位要求订立安全协议时,有关人员应予配合,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安全协议的起草与订立。
3.项目组的全体人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关于安全防护工作的安排,具体检测实施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熟悉和遵守本岗位相应的安全技术规程。在开展检测工作的过程中,全体人员必须对人员、设备及被检物的安全负责,并应把人的安全放在首位。
4.现场检测工作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禁止穿拖鞋、高跟鞋和赤脚、赤膊操作,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测必须戴好安全帽。因作业需要,临时撤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完成后应立即恢复。
5.现场检测工作需登高作业时,必须搭设临时的登高设施,并确保登高设施的可靠性,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二米以上高空作业,有关人员要使用高空安全带,并扣紧扣实。若确实没有条件系扣安全带时,应采取下方专人看护、确保登高设施的安全等可靠措施保证高空操作人员的安全,高空作业时不得向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工具等物品,所使用的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以防坠落。
6.现场检测时,对无照明设施的区域应首先接设照明装置,或携带手电筒、探照灯等照明设备,严禁摸黑行走和工作。在检测工作过程中,应远离围护设施不到位的孔洞,不得随意走动。
7.检测仪器必须由具有相应检测资格并熟悉该仪器操作规程的人使用;仪器设备运输与现场使用过程中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对携带去现场的电器、电线等,应做好安全检查;有关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按有关规定必须由电工完成的作业,配电箱、开关箱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8.从事对结构有破损的检测工作时,有关检测人员必须确保不因破损检测而影响受检结构的安全;必要时,检测人员应向项目负责人征询有关检测位置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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